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 原材料采購項目公開詢價公告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湖南稀土或公司)現對草酸采購進行公開詢價,誠邀競標人前來參加競標活動。 一、 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原材料(草酸)采購項目。 2.產品信息: 序號 | 貨物名稱 | 產品指標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草酸 | 符合工業級I類I等品的要求,含量≥99% | 噸 | 300 | 50kg包裝 | 3.送貨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河路口鎮(礦山)。 二、采購內容 1.采購內容:草酸。 2.采購供貨期限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分批次完成送貨(各批次送貨量以甲方通知為準,無發貨指令強行發貨不予結算)。 3.質量要求: 草酸產品質量除滿足本采購需求書的國標要求外,應滿足外觀顏色須為白色結晶,F離子≤200mg/kg,重金屬等雜質符合工業級標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且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內。投標人可為生產廠家或貿易商(投標人為貿易商的,提供至少一家生產廠家經銷委托書),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完成草酸合同量供貨。 2.投標人在近3年內(2021年12月-2024年12月)至少具備在1個月內有單筆草酸合同銷售量≥200噸。提供業績合同或業主證明文件,文件須加蓋業主單位及投標人公章,時間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并提供業績合同原件備查。 3.不接受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禁止投標的單位投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評標方法等 1.本項目以競價的方式最終確定報價最低一名投標單位作為中標人,與其簽訂合同。如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甲方將增加一輪詢價程序,投標人此輪報價,不得高于前一輪價格。 2.草酸送至永州市江華縣河路口鎮,湖南稀土負責轉運和卸車費用。 五、價款結算和支付 1.中標方中標后需據合同約定向招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草酸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 2.招標方收到中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稅率13%)付款,其中付款比例中包含不低于50%的銀行承兌匯票。 3.本采購項目無預付款。 4.在所有貨物到達招標方指定地點,經驗收合格后,招標方在15個工作日內,憑中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中標方支付相應貨款。 5.中標方若在不能按期供應貨物,公司不予結算,并沒收履約保證金,供應商列入公司物資供應黑名單。 六、 投標文件組成(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公司營業執照、資質、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公司相關業績(投標方提前提供上述資料蓋章電子版供公司審查)。 七、投標保證金 無。 八、其他 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月8日上午12時00分;競談時間:2025年1月8日下午3點。 2.詢價及遞交報價文件地點:永州市江華縣沱江鎮金牛大道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或企業公共監督郵箱hnxtjjsjb@163.com。 3.投標人采取現場+視頻參與投標。 4.所有報名投標單位須均響應競爭性談判文件及合同條款約定,同時須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對公告等相關內容有任何異議,請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出,公司會酌情答疑澄清;逾期提出均視為無效。 5.聯系人:何小姐 聯系電話:13739003960 監督部門: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黨群工作及紀檢部,聯系電話:0746-2563982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九、合同樣本 原材料(草酸)采購合同 甲方: 中稀(湖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 | 合同編號: | | 簽訂地點: 江華縣河路口鎮 | 乙方: | 簽訂日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采購草酸項目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訂購下列產品: 序號 | 貨物名稱 | 產品指標 | 單位 | 數量(噸) | 單價 (元/噸) | 金額 (元) | | 1 | 草酸 | 符合工業級I類I等品的要求,含量≥99% | 噸 | | | | | 合計 | | | | 總計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 注:價格均為含運雜費 %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本合同含稅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稅率 %;增值稅稅額為 元。 2.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分批次完成送貨(各批次送貨量甲方通知為準,無發貨指令強行發貨不予結算)。 3. 交貨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縣河路口鎮,交貨地點的卸貨由甲方負責。 4. 產品包裝: 4.1 按國家、行業標準包裝,同時須有利于產品使用、倉儲、物流。 4.2 包裝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4.3 乙方應使用適合運輸和搬運的包裝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確保合同貨物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現場。 5.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過磅重量與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袋上標定重量總和(合同約定數量)偏差未超出千分之三的,以包裝上標定重量之總和為準。過磅重量少于約定重量的偏差超過千分之三的甲方可拒絕收貨或據實結算; 6. 貨到交貨地點后,雙方對貨物的型號、數量進行共同驗收。 7. 質量要求: 7.1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均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嚴禁使用廢、雜料摻和,一經發現并檢驗證實以次充好,產品無條件退回,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并罰款5000元/次,連續三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2 交貨時隨貨提供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書原件。 8. 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合同第7條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驗收方式為隨機抽樣檢查或全面檢查(取樣到權威部門進行檢驗)。在所有貨物的驗收過程中,甲方有權打開包裝對貨物進行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的檢驗,并將檢驗結果通知乙方。如質量不能滿足本合同第7條標準要求,甲方可要求退貨或更換貨物,乙方須負責退貨、換貨事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和由此產生的違約賠償責任。(經檢驗,產品如合格,檢驗費用甲方承擔;如不合格,檢驗費用乙方承擔) 9. 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采用現金轉賬方式,在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轉至甲方賬戶;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十個工作日內返還(無息)。 10. 付款方式: 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銀行轉賬付款(包含不低于50%的銀行承兌匯票)。 11. 結算方式、時間: 以貨到付款方式結算。貨物驗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實收合格貨物數量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 %)進行結付;甲方在收到發票后的15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貨款給乙方。 12. 違約責任: 12.1 乙方不能按期如數供應貨物,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12.2 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更換合格貨物的交貨日期不順延,由此造成延遲交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12條第12.1款承擔違約責任。 12.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結算貨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1‰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往來函件、技術協議、報價文件、服務承諾等不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如發生沖突則以本合同簽訂的條款為準。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5.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