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工業草酸600噸)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永州稀土或公司)現對工業草酸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誠邀競標人前來參加競標活動。 一、 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原材料(工業草酸)采購項目。 2、產品信息: 序號 | 貨物名稱 | 產品指標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草酸 | 含量≥99.6% | 噸 | 600 | 50KG/25KG包裝 | 3、送貨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工業園區金牛大道 二、采購內容 1、采購內容:工業級草酸600噸。 2、采購供貨期限要求:30個日歷天。 3、質量要求: 符合GB/T 1626-2008標準,外觀為白色結晶,草酸含量≥99.6%;硫酸根≤0.007%;灼燒殘渣≤0.01%;重金屬≤0.0005%;鐵≤0.0005%:氯化物≤0.0005%;鈣≤0.0005%。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且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內。投標人可為生產廠家或貿易商,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2、投標人在近2年內(2022年11月-2024年11月)至少具備在稀土行業有1筆工業草酸合同銷售量大于300噸的銷售合同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或業主證明文件,文件須加蓋業主單位及投標人公章,時間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 3、不接受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禁止投標的單位投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評標方法等 1、以競價的方式最終確定報價最低單位作為中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如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招標方將增加一輪詢價程序,投標人此輪報價,不得高于前一輪價格。 2、送至永州市江華縣沱江鎮,卸車由招標方負責。 五、價款結算和支付 1、招標方收到中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付款(稅率13%); 2、本項目無預付款; 3、在所有貨物到達招標方指定地點,經驗收合格后,招標方在次月25日內,憑中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中標方支付相應貨款(貨款以銀行承兌匯票或現金轉賬方式支付); 六、 投標文件組成(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相關業績、報價單、檢測報告(投標方提前提供上述資料蓋章電子版供公司審查),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微信。 七、其他 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2月5日12:00; 競談時間:2024年12月5日(具體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詢價及遞交報價文件地點:永州市江華縣沱江鎮金牛大道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3、投標人采取現場+視頻參與投標。 4、所有報名投標單位須均響應競爭性談判文件及合同條款約定,同時須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對公告等相關內容有任何異議,請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出,公司會酌情答疑澄清;逾期提出均視為無效。 5、 聯系人:彭小姐 聯系電話:15580069042(微信同號) 郵 箱:806755018@qq.com 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八、合同 工業草酸采購合同 甲方: | 合同編號: | | 簽訂地點: | 乙方: | 簽訂日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采購工業草酸采購項目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訂購下列產品: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格 | 數量(噸) | 單價 (元/噸) | 合計 (元) | 包裝 | 1 | 草酸 | 含量≥99.6% | 600 | | | 50KG/25KG包裝 | 合計 | | | | 總計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 | 注:價格均為含運雜費、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本合同含稅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稅率13%;增值稅稅額為 元。 產品隨機/每車取樣,產品相應質量不達標時,全部貨物按比例扣減相應費用。 2. 交貨期:30個日歷天,按需供貨。 3. 交貨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工業園區金牛大道(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 4.運輸:乙方應使用適合運輸和搬運的包裝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確保合同貨物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現場。 5.交貨時間、地點與風險承擔 5.1交貨時間:乙方于合同生效后按照雙方約定的交貨期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如果甲方要求變更交貨數量、時間和地點,提前3日通知乙方后可無責變更。 5.2 乙方交貨時,應按甲方要求隨貨提供貨物相關的質檢資料(如出貨檢驗報告、材質證明、過磅單、送貨單等),并保證提交的資料完整、清晰和準確。 6.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貨物的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移至甲方。 7.驗收 7.1貨到交貨地點后,雙方對貨物的重量、數量進行共同驗收。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到貨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驗收合格。(1)若發現貨物外觀瑕疵、資料不足、數量不足或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或補全,乙方逾期更換或補全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2)若乙方交付的貨物數量超過合同數量,對于超出的部分,甲方可選擇退回或按合同價格接收。甲方選擇退回的,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2 雙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的,可提交至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該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檢測費由檢測結果不利方承擔。 7.3 甲方在外觀檢測及驗收時未發現的問題,不影響甲方日后就乙方貨物質量等瑕疵或缺陷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等的權利。 9. 開票及付款 9.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稅率13%,由于乙方所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造成的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進行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付款,乙方開具的發票清單需與合同清單一一對應 9.2在所有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經驗收合格后,甲方于次月25日前,憑乙方提供的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乙方支付合格到貨產品的全部貨款 (以銀行承兌匯票或現金轉賬方式支付)。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按期如數供應貨物,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10.2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更換合格貨物的交貨日期不順延,由此造成延遲交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11條第11.1款承擔違約責任。 10.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延期付款金額的10%。但因乙方未及時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4因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通過訴訟維權的合理開支(包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由乙方承擔。 1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和乙方之間的投標文件、往來函件、技術協議、報價文件、服務承諾等不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如發生沖突則以本合同簽訂的條款為準。 1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須加蓋公章后才能生效。未經乙方特別授權,乙方人員無權在本合同以外就變更價格、付款條件或增加其他義務另行與甲方簽協議或作出承諾,否則無效。 13.知識產權 13.1乙方保證貨物,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制程、生產方法或技術、所使用的材料等,在全世界范圍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技術秘密等)并保證甲方、甲方的關聯方、甲方客戶以及與甲方有合作關系的當事方獲得所有必要的、免許可費的許可,以使其在進口、運輸、加工、推廣、銷售、許諾銷售、 出口、使用、支持、維護本合同貨物以及包含本合同貨物的其他貨物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13.2如因乙方貨物而發生對第三方侵權的事實或因第三方對甲方所供貨物或服務所包含的知識產權主張權利而引起糾紛、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第一時間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方式采取更換其他類似貨物或購買該知識產 權以滿足甲方需求)。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及其客戶因此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4.保密協議 14.1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保密信息應嚴格保密,未經披露方同意,不得披露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4.2本合同無論何等原因被確認為全部或部分無效、失效、未生效、撤銷、終止、解除、無法得到法律保護或未能實際履行,關于本條保密的規定應具有獨立性,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15.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同時,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一方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盡快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未履行通知義務或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向對方承擔未通知或未采取措施而引起的損失。 16.通訊 各方確認本合同簽署頁所述地址和通訊信息適用于雙方全部交易履行期間,以及一旦發生爭議進入訴訟、仲裁、政府調查等司法行政的各階段程序。若一方變更其聯系人、地址、電話號碼或電子郵箱,應在變更發生之日起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原通知地址的送達視為有效送達。 17.爭議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訴訟費和因解決爭議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全費、公證費、鑒定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18.廉潔從業 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不當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行為人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且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19.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為簽字部分,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